交行前副總裁涉索賄 辯稱通訊帳戶或被盜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3/29 16:02

最後更新: 2017/03/29 16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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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叶鋒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私人銀行顧問前副總裁,涉於2014至2015年期間,兩度向一名銀行證券的女客戶索取共91.9萬港元,案件今續審

前副總裁就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被裁定表證成立,他選擇不自辯。辯方結案陳詞指,被告從沒有發電郵及微信事主要求索取兩成買賣股票的盈利,認為被告的帳戶可能被盜用或遭黑客入侵。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裁決。

辯方續引用案例指,控方須證明女事主史紅流向被告叶鋒(41歲)支付金錢,是為了得到優待或不被虧待。惟史今供稱,向被告付錢時,以為是股票行業的普遍做法,而非有意圖取得優待。

控方反駁,被告身為交通銀行的高級職員,他向史申索60多萬元,明顯意圖是在有須要時可提供額外的服務,例如被告可能會寧願不守一些銀行規矩而提供服務。控方又指每樣事情亦有可能牽涉,因被告面前有極大的私人利益。

女事主史紅流今在盤問下指,當被告向她提出要索取其股票買賣盈利的兩成時,史曾想可能是由銀行或被告收取,而當時亦相信被告稱收兩成股票盈利是行業的普遍做法,她並意圖想得到優待。